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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12 16:48:21 股吧网页版
华科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2


证券代码:873856 证券简称:华科股份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北京华科海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1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5 月 3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子怡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北京华科海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自查发现 2022 年度、
2023 年 1-6 月、2023 年度财务报表存在会计差错事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的相关规定,现将 2022 年度、2023年 1-6 月、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会计差错
更正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鉴证报告。
本次前期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变更》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使公司会计核算更符合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权益的情形。
详见 2024 年 6 月 12 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neeq.com.cn)披露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附注》(公告编号:2024-098);《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和附注》(公告编号:2024-099);《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 2023 年 1-6 月财务报表和附注》(公告编号:2024-100);《关于北京华科海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4)第 110A013641 号)。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海锋、谢心乐、张海昆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工商银行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补充北京华科海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流动资金,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申请经营快贷,授信额度为 999 万元人民币,期限 1 年,由王子怡及其配偶、邢韬及其配偶共同提供个人无限连带保证担保;同时该笔贷款由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
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由董事长王子怡、总经理邢韬提供保证反担保,邢韬配偶刘莉提供不动产抵押反担保。

详见 2024 年 6 月 12 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华科海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一)》(公告编号 2024-09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海锋、谢心乐、张海昆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挂牌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下列交易时,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五)公司单方面获利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关联董事王子怡、邢韬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北京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补充北京华科海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流动资金,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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