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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12 16:48:41 股吧网页版
华科股份:关联交易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2


公告编号:2024-092

证券代码:873856 证券简称:华科股份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北京华科海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补充北京华科海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流动资金,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申请经营快贷,授信额度为 999 万元人民币,期限 1 年,由王子怡及其配偶、邢韬及其配偶共同提供个人无限连带保证担保;同时该笔贷款由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由董事长王子怡、总经理邢韬提供保证反担保,邢韬配偶刘莉提供不动产抵押反担保。

以上担保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取得银行的授信额度后,在授信额度内的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要由公司管理层确定。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的利息和费用、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贷款银行协商确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拟向工商银行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公司董事长王子怡先生,公司董事、总经理邢韬先生为本议案关联方,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包括接受担保在内的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可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因此,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表决结
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公告编号:2024-092

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王子怡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王晓佳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

关联关系:王子怡与王晓佳系夫妻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 自然人

姓名:邢韬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 自然人

姓名:刘莉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

关联关系:邢韬与刘莉系夫妻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王子怡、王晓佳、邢韬、刘莉拟为本次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不需要公司支付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4-092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申请经营快贷,授信额度为 999 万元人民币,期限 1 年,由王子怡及其配偶、邢韬及其配偶共同提供个人无限连带保证担保;同时该笔贷款由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由董事长王子怡、总经理邢韬提供保证反担保,邢韬配偶刘莉提供不动产抵押反担保。

以上担保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取得银行的授信额度后,在授信额度内的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要由公司管理层确定。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的利息和费用、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贷款银行协商确定。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对公司有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挂牌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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