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12
公告编号:2024-101
证券代码:873856 证券简称:华科股份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北京华科海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华科海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 2024 年 6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所涉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
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的相关规定,将 2022 年度、2023 年 1-6
月、2023 年度会计差错进行更正,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会计差错更正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北京华科海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鉴证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4-101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关于公司拟向工商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关于公司拟向工商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是主要系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关于公司拟向北京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关于公司拟向北京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是主要系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关于公司拟向交通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关于公司拟向交通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是主要系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关于《关于追溯调整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净资产和折股方案的议案》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通过自查发现存在前期会计差错。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已对这些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调整后,累计影响权益科目未分配
公告编号:2024-101
利润减少金额 4,570,683.44 元,合计减少本公司 2022 年 4 月 30 日的净
资产为 4,570,683.44 元,调整后的净资产为 84,727,730.99 元,其中折为股本 6,231,003 股,计入资本公积 78,496,727.99 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此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华科海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海锋、谢心乐、张海昆
2024 年 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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