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26
公告编号:2025-011
证券代码:873856 证券简称:华科股份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北京华科海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华科海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 2025 年 2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所涉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公司拟向北京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公司拟向北京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申请对公“领航 E贷”,申请额度人民币 1,000 万元整,每笔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提款期为自合同订立起 36 个月。同意提供北京华科海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知识产权质押,质押物为发明专利(专利名称:一种基于大数据的多通道信号采集与处理方法及系统;专利号:ZL 202311289222.5);由董事长王子怡提供个人无限连带担保。该贷款主要系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告编号:2025-011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拟向北京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关于公司拟向中国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公司拟向中国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申请续借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为 1,000 万元人民币,借款合同期限 1 年,由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董事长王子怡、董事邢韬提供最高额保证反担保,王子怡配偶王晓佳提供不动产最高额抵押反担保,期限2 年。该贷款主要系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拟向中国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关于公司拟向中信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公司拟向中信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 1 年,由董事长王子怡、董事邢韬、监事会主席秦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贷款主要系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拟向中信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四、关于《关于公司拟向兴业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011
经认真审阅《关于公司拟向兴业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酒仙桥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为 1,000 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 1 年,由董事长王子怡,董事、副总经理谢时根及其配偶黄玉英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以 2项发明专利(专利名称:基于人工智能的安全运算方法及系统,专利号:ZL 2023 1 0645048.7;专利名称:一种并行信号同步控制方法及系统,专利号:ZL 2023 1 0307283.3)提供质押担保,质押额度有效期不超过2 年。该贷款主要系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拟向兴业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五、关于《关于公司子公司拟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公司子公司拟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上海同戎拟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定支行申请续借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为 500 万元人民币,期限 1 年,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姚耀及其配偶徐芳提……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