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6
公告编号:2025-026
证券代码:873856 证券简称:华科股份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北京华科海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华科海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
2025 年 6 月 1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所涉事项发表意
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公司拟向北京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公司拟向北京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申请对公“领航 AI 贷”,申请新增额度人民币 1,000 万元,每笔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提款期为自合同订立起 36 个月,放款后追加北京华科海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知识产权质押,质押物为发明专利(专利名称:一种基于多传感器的目标识别态势感知系统及方法;专利号:ZL 2023 1 1310258.7),由董事长王子怡提供个人无限连带担保。该贷款主要系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拟向北京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告编号:2025-026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关于公司拟向工商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公司拟向工商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申请经营快贷(无还本续贷),授信额度为 999 万元人民币,期限 1 年,由王子怡及其配偶、邢韬及其配偶共同提供个人无限连带保证担保;同时该笔贷款由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由董事长王子怡、总经理邢韬提供保证反担保,邢韬配偶刘莉提供不动产抵押反担保。该贷款主要系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拟向工商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北京华科海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海锋、谢心乐、张海昆
2025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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