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7
公告编号:2025-021
证券代码:873858 证券简称:紫杉药业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无锡紫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5 年 6 月 26 日,无锡紫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无锡紫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无锡紫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会议所涉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取消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废止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立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包括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已经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津贴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步废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
公告编号:2025-021
法律规定,结合公司拟不再设立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实际情况及需求,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办理工商备案等事宜,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工商备案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关于修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为确保配套治理制度的适用性,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即将届满,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查阅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和工作经历等情况,未发现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董事候选人符合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丁琦、王晓宏、周俊
2025 年 6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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