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10
关于无锡格林司通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四月
北京证券交易所:
无锡格林司通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司通”、“发行人”、“公司”)及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东北证券”)于2024年1月29日收到贵所出具的《关于无锡格林司通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保荐机构会同发行人、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对问询函所述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核查,现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说明:
1、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所用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无锡格林司通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2、本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加粗):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本次问询函回复在《招股说明书》中更新披露的内容
目录
一、基本情况 ...... 3
问题 1. 一致行动协议运行情况及控制权稳定性...... 3
二、业务与技术 ...... 19
问题 2. 产品创新性与市场空间...... 19
问题 3. 劳务外包的必要性和合规性...... 95
三、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109
问题 4. 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 109
四、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25
问题 5. 与 LG新能源等主要客户合作的稳定性 ...... 125
问题 6. 第四季度收入确认的准确性...... 154
问题 7. 2023 年在建工程大额转固会计核算的准确性 ...... 214
问题 8. 报告期内合同负债和发出商品大幅增长的合理性...... 230
问题 9. 报告期内向多家新成立供应商采购的合理性...... 263
问题 10.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与部分供应商的实际控制人
存在大额资金往来的合理性...... 283
问题 11. 财务内控不规范及整改情况...... 305
问题 12. 其他财务问题...... 348
问题 13. 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400
问题 14. 其他问题...... 428
一、基本情况
问题1.一致行动协议运行情况及控制权稳定性
根据申报文件:(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倪东元、王世俊,二人为夫妻关系。倪东元、王世俊直接持有发行人 14,250,000 股,占总股本 18.45%;并通过格林员奋、格林源创间接控制发行人 25.42%的股份,倪东元、王世俊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发行人 43.87%的股份。同时,倪东元任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王世
俊任发行人董事、董事会秘书。(2)2022 年 5 月,倪东元、王世俊与其他 5 名股
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2023 年 11 月增加格林员奋、格林源创为一致行动人,并补充约定在公司经营管理等事项上就某些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时,应当以倪东元的意见为准作出一致行动的决定。倪东元发行前直接持股 17.81%,其他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持股 81.32%。
请发行人:(1)说明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实际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决策的分工情况,前述主体在发行人报告期内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表决时是否存在意见不一致的情况,在董事提名、高管任命方面是否保持一致、是否存在重大分歧。说明一致行动协议的运行是否有效,一致行动人意见不一致时的内部纠纷解决机制是否有效。(2)说明实际控制人与一致行动人发行后持股比例情况(含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实际控制人对格林员奋和格林源创的控制权情况,说明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不高是否影响其对公司形成有效控制,实际控制人之一倪东元直接持股比例与其他一致行动人接近等事项是否影响控制权稳定性。请说明一致行动关系的有效期限、到期后对控制权稳定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说明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实际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决策的分工情况,前述主体在发行人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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