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14
公告编号:2024-049
证券代码:873860 证券简称:格林司通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无锡格林司通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群兴路 83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倪东元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7,21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列席 8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公告编号:2024-049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申请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基于对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的综合考虑,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公司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77,215,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名称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一) 关于终 6,090,000 100% 0 0% 0 0%
止向不
特定合
格投资
者公开
发行股
公告编号:2024-049
票并在
北京证
券交易
所上市
申请的
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庆宇、徐媛媛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无锡格林司通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无锡格林司通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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