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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8 17:54:00 股吧网页版
格林司通:股票复牌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28


公告编号:2024-052

证券代码:873860 证券简称:格林司通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无锡格林司通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停牌情况概述

当前停牌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

√向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未按要求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其他强制停牌事项

因存在上述事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
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12 月 25 日起停牌。

当前停牌事项不涉及其他证券产品。
二、停牌事项进展

2023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报材料。

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
(GF2023120044)。北京证券交易所已正式受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

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已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

公告编号:2024-052

网站披露,具体详见: https://www.bse.cn/audit/project_news_detail.htmlid=526。
2024 年 1 月 29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无锡格林
司通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
问 询 函 》, 具 体 详 见 :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4/2024-01-
29/1706513449_575180.pdf。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四十三条规定:“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为六个月,自公开发行前最后一次签署之日起算。发行人应当使用有效期内的招股说明书完成本次发行。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以申请适当延长,延长至多不超过三个月。财务报表应当以年度末、半年度末或者季度末为截止日”。

公司首次申报财务报表的审计基准日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延长财务报表有效期三个月,有
效期延长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

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有效期即将届满,需要补充提交相关文件。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1 号——
申报与审核》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向北京证券交易所
提交中止本次审核的申请,北京证券交易所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将公司本
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审查状态调整为中止审核。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 1 号—申报与审核》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苏亚锡审 [2024] 第 22 号《审
计报告》,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向北京证券交易所补充提交了恢复审
核的申请及相关资料,前述中止审核情形已消除。

2024 年 4 月 26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恢复发行上市审核的申

公告编号:2024-052

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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