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03
证券代码:873860 证券简称:格林司通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无锡格林司通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三条: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
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
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 2/3时; 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 2/3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
额 1/3 时; 额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
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召开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时; 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五条: 第五十四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会议召集人的姓名、职务; (二)会议召集人的姓名、职务;
(三)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四)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 (四)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
(五)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 (五)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公司的股东; 是公司的股东;
(六)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六)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
见 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
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第六十八条: 第六十七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
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 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
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做出述职报告。 作出报告。
第七十七条: 第七十六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
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 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
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 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同一表决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同一表决权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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