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司通: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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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2-03
2024-055
证券代码:873860 证券简称: 格林司通 主办券商: 东北证券
无锡格林司通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无锡格林司通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格林司通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作为无锡格林司通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之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取消独立董事及相关工作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规,结合公司战略规划调整,拟不再设立独立董事工作岗位,已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津贴制度》及公司其他制度中涉及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条款同步取消施行,系基于对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的综合考虑,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芮丹萍、夏卫军、张秀华
2024 年12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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