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3
公告编号:2024-048
证券代码:873861 证券简称:良安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良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等与公司2023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定向发行相关的议案。且前述议案于2023年7月23日经公司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年7月31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北京良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3]1519号)。
公司本次定向发行实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6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600,000.00元。
截至2023年8月10日,公司本次定向发行的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并存放于本次定向发
行 的 募 集 资 金 专 用 账 户 ( 开 户 行 : 工 商 银 行 北 京 九 棵 树 支 行 , 账 号 :
0200049819200246230)中,且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验资报告号:大华验字[2023]000335号)。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针对本次定向发行,公司与持续督导券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可转换公司债券定向发行与转让业务细则》及其
公告编号:2024-048
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余额转出的情形。
(一)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前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金额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600,000.00
发行费用 -
募集资金净额 10,600,000.00
加:利息收入 15,024.04
加:理财产品收益(如有) -
具体用途: 累计使用金额 其中:2024 年1-6月
1、支付供应商材料、设备款项 8,724,887.36 8,724,887.36
2、支付职工工资和劳务工资 1,887,360.89 1,887,360.89
3、银行手续费(如有) 93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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