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25
公告编号:2024-034
证券代码:873862 证券简称:兴洋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内蒙古兴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聘任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4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毕明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 2024 年 9 月 25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
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聘任原因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管理分工,助力公司发展,聘任毕明锋先生为公司副 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毕明锋,男,1972 年 7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主要
工作经历:1995 年 8 月至 2006 年 11 月,任齐化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员、车间主任;
2006 年 12 月至 2009 年 5 月,任滨州海洋化工有限公司车间主任;2009 年 6 月至
2014 年 11 月,任国电宁夏太阳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2014 年 12 月至 2022 年 8
月,任国电内蒙古晶阳能源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22 年 9 月至 2023 年 9 月,任宁夏
澄安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 年 10 月至今,任内蒙古兴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告编号:2024-034
本次聘任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符合公司治理及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未来发 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聘任的副总经理人选符合相应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并且尚未解除市场禁入的情况,不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 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 惩戒。
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内蒙古兴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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