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3
证券代码:873862 证券简称:兴洋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内蒙古兴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治理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第十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
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 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联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 席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 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事、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
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仲裁 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
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仲裁
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
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副总
书、财务负责人。 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七十条 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 第七十条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
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 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
容: 容:
(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 (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
人姓名或名称; 人姓名或名称;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
议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议的董事、监事、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和
人员姓名;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 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
数的比例; 份总数的比例;
(四)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 (四)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
要点和表决结果; 要点和表决结果;
(五)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以及相 (五)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以及相
应的答复或说明; 应的答复或说明;
(六)计票人、监票人姓名。 (六)计票人、监票人姓名。
第七十九条 除公司处于危机等特殊 第七十九条 除公司处于危机等特
情况外,非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 殊情况外,非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公司将不与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准,公司将不与董事、总经理、联席总经人员以外的人订立将公司全部或者重要业 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立将
务的管理交予该人负责的合同。 公司全部或者重要业务的管理交予该人
负责的合同。
第一百零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零二条 董事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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