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30
证券代码:873862 证券简称:兴洋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内蒙古兴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以“股东大会”表述的内容 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第一条 为维护内蒙古兴洋科技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内蒙古兴洋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 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订本章程。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
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
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三条 公司在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 第三条 公司在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注册登记。 管理局注册登记,并于 2023 年 3 月 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内蒙古兴洋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内蒙古兴洋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Inner Mongolia Xingyang
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内蒙古鄂尔多斯 第五条 公司住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市准格尔旗沙圪堵镇工业园区伊东大 准格尔旗沙圪堵镇工业园区伊东大道
道北。 北。邮政编码:010499。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总
人。 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
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七条 公司是以整体变更方式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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