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30
公告编号:2025-029
证券代码:873862 证券简称:兴洋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内蒙古兴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审议并通
过:
提名叶显根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况,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 惩戒对象的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董事、监事换届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进行,符合公司 经营管理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5-029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 等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 市场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 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程序规范,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符合《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综上,我们一致 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内蒙古兴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内蒙古兴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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