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18
公告编号:2024-054
证券代码:873863 证券简称:康晋电气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珠海康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披露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投资人签订对赌协议及
对赌协议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珠海康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晋电气”、“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国成先生存在与公司前投资人广州资江凯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资江凯源”) 及广东华迪民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迪民生”)签订涉及特殊投资条款的协议(以下简称“对赌协议”)的情形,现将有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一、对赌协议的签订情况
2017 年 3 月,公司因发展经营需要,引进了广东雪莱特大宇产业并购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雪莱特基金”)作为投资者,2018 年 3 月,资江凯源、华迪民生与雪莱特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受让其持有的康晋电气的股份,2018 年 4 月,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国成先生与资江凯源、华迪民生签订了《股份投资及回购协议》,约定了业绩承诺与补偿、利息支付、股份回购、股东特别权利等条款,公司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国成先生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021 年 12 月,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国成先生与资江凯源、
华迪民生签订了《终止协议》,一致同意终止《股份投资及回购协议》,上述信息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进行披露。
2021 年 12 月,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国成先生与资江凯源、
华迪民生签订了《终止协议之补充协议》,分别约定了《终止协议》的失效情况,
协议约定:“若康晋电气本次挂牌申请未在 2022 年 5 月 31 日前获得新三板受理
公告编号:2024-054
的,则《终止协议》自 2022 年 5 月 31 日起自动失效,且自始无效”。公司于 2022
年 9 月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报送挂牌的申请材料,已触发相关条款,即
《股份投资及回购协议》自 2022 年 5 月 31 日恢复效力。
为重新明确各方权利义务,2023 年 2 月,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吴国成先生分别与资江凯源、华迪民生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了利息支付、股份回购、股东特别权利等条款,公司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国成先生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本协议自各方签章且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之日起生效。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2
月 10 日起挂牌转让,即《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自 2023 年 2 月 10 日起生
效。
二、对赌协议的终止情况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国成先生与资江凯源、华迪民生曾补充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对赌协议或特殊安排协议,未及时告知主办券商及律师,亦未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经公司自查自纠,现予以补充披露。
为满足相关合规性的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国成先生于2024
年7月11日、2024年7月16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回购了资江凯源及华迪民生持有的康晋电气全部股份,对赌协议相关股份回购条款已履行完毕,支付利息、特殊股东权利等已随股份回购完成而终止。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对赌协议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资江凯源、华迪民生的对赌协议事项已通过回购股份全部终止,对公司的日常管理和持续经营不会造成不利影响,也未发生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改进措施
公司对于上述事宜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加强对《公司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制度的学习,杜绝类似错误再次发生,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同时,公司将跟进和督促相关股东以后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公告编号:2024-054
珠海康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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