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10
公告编号:2024-066
证券代码:873863 证券简称:康晋电气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珠海康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纪律处分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珠海康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4 年 10 月 9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9 月 27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珠海康晋电气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主体
公司
吴国成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挂牌公司董事长兼总经
理
陈晓萍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时任财务负
责人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4-066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18 年 4 月 8 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国成与广州资江凯源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资江凯源”)、广东华迪民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迪民生”)分别签署《股份投资及回购协议》,其中包括业绩承诺与补偿、利息支付、股份回购、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提名董事权、优先受让与共同出售权、股份质押同意权、优先清偿权等特殊投资条款。
2023 年 2 月,公司及吴国成与资江凯源、华迪民生分别签署《股份转让协
议之补充协议》,其中约定该协议自 2023 年 2 月 10 日(公司挂牌日)起生效并
取代前述《股份投资及回购协议》。最终协议约定了利息支付、股份回购、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提名董事权、优先受让与共同出售权、股份质押同意权、优先清偿权等特殊投资条款。
公司挂牌时未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等文件中披露前述特殊投资条款,后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补充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未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等文件中披露签署的特殊投资条款,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1.5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第三条、第四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审查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第 1-3 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吴国成知悉并参与特殊投资条款签署事项,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1.5 条的规定,对特殊投资条款违规事项负有责任。
董事会秘书、时任财务负责人陈晓萍知悉特殊投资条款签署事项,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1.5 条的规定,对特殊投资条款违规事项负有责任。
公告编号:2024-066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业务规则》第 6.2 条、第 6.3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康晋电气、吴国成、陈晓萍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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