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1
公告编号:2025-066
证券代码:873863 证券简称:康晋电气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珠海康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银行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需要、增加流动资金,珠海康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原名: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签订《最高额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康晋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与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以下简称“担保合同”),为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审议程序
本次借款本金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整,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同时,本次系公司全资公司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公司董事会无需进行审议。因此,公司本次签订借款合同无需董事会审议。
三、签署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贷款人: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
借款人:珠海康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最高借款金额:RMB50,000,000.00 元(人民币伍仟万整)
贷款利率:借贷双方在借款借据中约定
(二)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珠海康晋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66
受益人: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
被担保人:珠海康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主合同项下最高借款金额 RMB50,000,000.00 元(人民币伍仟
万整)及其他应付款项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每份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等)、因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而发生的迟延履行金、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以上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借款合同是公司业务开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必要的,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最高额借款合同》
《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珠海康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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