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09
公告编号:2024-068
证券代码:873864 证券简称:旭辉电气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河北旭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
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已经 2023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和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均为自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有效期至 2024 年 10 月 24
日。
截至目前,北京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审核工作尚未结束。鉴于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有效期临近届满,根据当前本次发行上市的审核进展,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进行,公司将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本议案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公告编号:2024-068
除延长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外,本次发行上市及相关授权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发行上市注册的决定,则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日。
特此公告。
河北旭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0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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