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09
公告编号:2024-066
证券代码:873864 证券简称:旭辉电气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河北旭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河北旭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北旭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 10 月 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会议资料。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后,我们认为,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有效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有关监管政策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顺利推进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有关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4-066
河北旭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高建萍、贾增周、江海书
2024 年 10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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