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873864 证券简称:旭辉电气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河北旭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发布的《关于新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所有“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调整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删除部分条款中监事会、监事及相关表述;
(4)所有提及的公司股份的“种类”调整为公司股份的“类别”;
(5)所有公司合并、减资、分立、债权人通知的公告渠道,均新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6)所有“半数以上”调整为“过半数”;
(7)所有“辞职”调整为“辞任”。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
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河北旭辉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河北旭辉电气股份有限公及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职工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 (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 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 督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等相关法律、督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 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 制定本章程。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据
宗旨:使电能分配与传输更加可靠、清洁、
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灵活、智能。
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
核心理念:为客户创造价值、为社会贡献财
为公司股东谋求最大利益;立足于
富,为实现优秀员工物质精神双丰收、公司
电力系统高新技术产品领域,通过
基业长青而不懈努力!
不断的科技创新寻求发展,力争成
使命:致力于使电网彻底摆脱接地故障困
为国内领先的电力设备制造商与
扰!
服务提供商。
愿景:配电网接地故障处置领域系统化整体
解决方案引领者!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承
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电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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