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873864 证券简称:旭辉电气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河北旭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河北旭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独立董事高建萍、江海书、贾增周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制度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该制度需待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完成后生效。
二、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河北旭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河北旭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及其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河北旭辉电气有限公司
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依法在原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公司现登记机关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30100732892243F。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核准注册,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于【】年【】月【】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河北旭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HEBEI XUHUI ELECTRIC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河北省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 226 号
邮政编码:050035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 50 年。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
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依照诚
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为公司股东谋求最大利益;立足于电力系统高新技术产品领域,通过不断的科技创新寻求发展,力争成为国内领先的电力设备制造商与服务提供商。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承装(修、试)电力
设施业务,电力自动化新技术、新产品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电子仪器、仪表、电线电缆、计算机系统及配件、低压屏、台柜、电子原器件、机械设备的批发、零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服务;输变电设备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储能技术服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池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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