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873864 证券简称:旭辉电气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河北旭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制度的议案》,表决结
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独立董事高建萍、江海书、贾增周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制度无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该制度需待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完成后生效。
二、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河北旭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河北旭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内部控
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实现发展战略目标,提升公司风险管控能力,促进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财政部、证监会等国家五部委联合下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下简称“应
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下简称“评价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以及《河北旭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河北旭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活动,为内部控制目
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使存在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纠正和处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运行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风险导向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以防范风险为出发点,重点关注对实现内部控制目标造成重大影响的风险领域。
(二)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发展阶段、经营规模、管理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三)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注重实际效果,而不局限于特定的表现形式和实现手段。
(四)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合理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子公司、分公司及公司对其有实际
控制权的其他企业。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内部控制组织机构
公司设立由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各职能部门构成的内部控制组织机构。
第五条 董事会内部控制职责
董事会是内部控制的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职责包括:
(一)建立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组织机构,监督其设立与运行情况;
(二)批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总体目标和规划;
(三)审批“本制度”;
(四)认定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并审批整改方案;
(五)审批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对评价结果承担最终责任;
(六)决策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其他重大事项。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评价情况,
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会内部控制职责
审计委员会会是内部控制的监督机构,主要职责包括:
(一)通过参与内部控制事项决策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经营层有关内部控制建设、运行与评价工作进行监督;
(二)审议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发表意见;
(三)监督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情况;
(四)监督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条 经营管理层内部控制职责
(一)领导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运行与评价,并监督其执行效果;
(二)审核“本制度”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提请董事会审批后,组织开展规划及落实工作,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良好运行;
(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应重点关注的业务或事项,并审批内部控制评价方案;
(四)审核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对内部控制评价中……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