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7
公告编号:2025-120
证券代码:873864 证券简称:旭辉电气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河北旭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作为河北旭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旭辉电气”)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我们已事前从公司获得并审阅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相关资料,现对此次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事前意见
经查阅议案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权益分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对《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意见
经查阅议案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拟聘任审计机构具备相关资质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拟聘任审计机构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同时,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拟聘任审计机构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聘请其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公告编号:2025-120
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河北旭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高建萍、贾增周、江海书
2025 年 11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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