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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7 20:02:40 股吧网页版
旭辉电气: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7


公告编号:2025-137

证券代码:873864 证券简称:旭辉电气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河北旭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修订公司部分治理
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独立董事高
建萍、江海书、贾增周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制度无需提交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河北旭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河北旭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北旭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
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公告编号:2025-137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暂缓、豁免信息的范围

第六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商业敏感
信息,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该信息。

拟披露的信息被依法认定为国家秘密,按相关规定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其违反法律法规或危害国家安全的,可以豁免披露。

第七条 本制度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
部门规章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第八条 本制度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
规定的,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第九条 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相关信息尚未泄漏;

(二)有关内幕知情人士已书面承诺保密;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

第三章 暂缓、豁免信息的审批

第十条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不得滥用暂缓、豁免程序。

第十一条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董
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的具体事务。

第十二条 特定信息申请暂缓或豁免披露处理的,相关业务部门或子公司应
填写《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事项内部登记审批表》(详见附件一)、《信息披露暂

公告编号:2025-137

缓或豁免事项知情人登记表》(详见附件二),并附上相关事项资料和相关内幕知情人士的书面保密承诺(详见附件三)后提交董事会秘书。相关业务部门或子公司负责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对相关信息是否符合暂缓或豁免披露的条
件进行审核。如相关信息不符合暂缓或豁免披露条件的,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如相关信息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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