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04
公告编号:2023-124
证券代码:873866 证券简称:天壕新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天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天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认真审阅涉及本次会议事项的所有相关资料,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董事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推选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身份、学历、职业经历、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的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经审阅上述人员的个人简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
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被全国股转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经了解,上述人员的教育背
景、工作经历和综合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任职资格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请:程炳乾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黄旭东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李江冰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朱建平女士为公司副总
公告编号:2023-124
经理;韦斌斌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二、关于公司新任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提出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符合公司目前经营管理的实际现状,有利于强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有利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天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尹恒、聂曼曼、段新安
2023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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