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1-11
公告编号:2024-001
证券代码:873866 证券简称:天壕新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天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事项概述
天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虞城县天壕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虞城天壕”)因业务发展需要,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最高授信额度 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到期
日为 2024 年 6 月 4 日,公司、控股股东天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
作涛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虞城天壕以其电费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虞城县天壕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
公司 2023 年 9 月 1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5)。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4 年 1 月 9 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最
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公告编号:2024-001
1、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2、融资金额:3,000 万元
3、担保最高债权金额:3,300 万元
4、担保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6、担保方式: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担保是公司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提供的担保,对公司的业务发展有积极影响,公司此次担保事项不会侵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天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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