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873866 证券简称:天壕新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天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天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前期财务报表重新梳理,对相关会计处理进行了检查,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对公司 2021 年、2022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追溯调整。本次更正事项涉及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天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XYZH/2024BJAA8F0032)。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董事会表决结果: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监事会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尹恒、聂曼曼、段新安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更正事项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挂牌公司董事会对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挂牌公司因自主梳理,发现已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中财务报表存在差错,产
生差错的原因为:
□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主体利用控制地位、 关联关
系、职务便利等影响财务报表
□员工舞弊
□虚构或隐瞒交易
□财务人员对会计准则的理解和应用能力不足
□比照同行业可比公司惯例,审慎选择会计政策
□内控存在瑕疵
□财务人员失误
□内控存在重大缺陷
√会计判断存在差异
具体为:1、收入确认跨期调整:本公司及部分全资子公司曾存在与客户月
度抄表结算期间与自然月存在差异,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经客户确认的结
算单确认收入,由于客户确定的抄表结算时间并非每月末的最后一天,导致
收入确认存在跨期。现基于收入成本期间匹配原则并参考同行业情况,对
2021、2022 年末尚未对账部分的收入进行调整; 2、调整采购处理不及时事
项:本公司的部分原材料及服务采购处理不及时,导致存在成本费用跨期的
情形,对相关成本和费用进行了调整;3、 调整在建工程转固期间及金额:
本公司部分子公司在建工程转固时点晚于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
时点,对相关资产和折旧进行了调整;4、调整借款利息的资本化金额:本
公司全资子公司温县天壕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将租赁负债的利息不应资本
化的予以资本化,现将其调出到当期费用;5、调整暂估进项税:公司在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将燃料及工程设备采购的进项税额进行暂估入账,导致资
产和负债同时增高,现予以调整;6、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根据 2022 年 12
月 13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
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公司未对全资子公
司温县天壕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确认递延所得税
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现予以追朔调整;7、其他零星调整:经公司自查
还存在其他零星调整事项,现予以一并调整。
综上,公司董事会决定更正。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信息能够客观、公允得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此次差错更正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财务造假、财务内控重大缺陷等情形,不影响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挂牌公司更正事项影响
不存在导致挂牌公司不满足挂牌申请条件的风险。
不存在导致挂牌公司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的风险。
不存在导致挂牌公司不满足公开发行并上市条件的风险。
不存在对挂牌公司利润分配实施条件产生影响的情形。
不存在对挂牌公司业绩承诺实施条件产生影响的情形。
不存在对挂牌公司股权激励实施条件产生影响的情形。
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不存在因更正年度报告导致进层时不符合创新层进层条件的风险。
不存在因更正年度报告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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