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873866 证券简称:天壕新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天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有关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作出相关承诺并提出约束措施。
一、公司承诺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就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本公司违反就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时所作出的一项或多项公开承诺,应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该等承诺或替代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自本公司完全消除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前,本公司将不得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证券品种;
4.在本公司未完全消除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
5.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本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造成本公司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同时,本公司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最大程度的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本公司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本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并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承诺
本人(企业)将严格履行就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本人(企业)违反就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时所作出的一项或多项公开承诺,应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该等承诺或替代措施实施完毕。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在承诺或替代措施实施完毕前,本人(企业)将暂不领取应付本人(企业)现金分红,直至本人(企业)实际履行上述各项承诺义务为止,同时公司也有权暂时扣留现金分红;
3.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给公司、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公司、投资者损失。
4.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企业)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企业)将作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
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将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最大程度的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三、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将严格履行就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本人违反就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时所作出的一项或多项公开承诺,应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该等承诺或替代措施实施完毕。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在承诺或替代措施实施完毕前,暂不领取公司应支付的薪酬或者津贴,同时公司也有权暂时扣留薪酬或者津贴;
3.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给公司、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公司、投资者损失。
4.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作出新的承诺,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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