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873866 证券简称:天壕新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天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天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在对本
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充分评价的基础上,对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
表相关的内控控制做出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基本情况
天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集团”)成立于 2008
年 6 月 5 日。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在新三板挂牌(股票代码:873866),注
册资本为 11,113.0455 万元,法定代表人陈作涛,注册地为漯河市郾城区裴城镇漯西工业集聚区迎宾大道,总部办公地址为漯河市源汇区阴阳赵镇 MAX 世界港 1号楼 14 层。
本公司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主要从事电力、蒸汽和热力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电力、热力和蒸汽。
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一)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目标
1.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
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2.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
3.避免或降低风险,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错误、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
4.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5.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整制度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 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 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 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三、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一)内部控制环境
1、公司的治理机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机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履行《公司法》和《天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各项职责。重大决策事项,如批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修改公司章程等,
须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作出的决定,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重大投资项目、收购兼并、购置重要资产和签订重要合同、协议等方面的重要决策由董事会决定。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董事会部分职权。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关,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和侵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进行监督,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检查。
规范控股股东与本公司的关系,控股股东与本公司之间的机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分开,控股股东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只享有出资人的权利。
建立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总经理是公司管理层的负责人,在重大业务、大额资金借贷和现金支付、工程合同的签订等方面,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一定限额内作出决定。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分管的工作。
2、公司的组织架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和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立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组织架构;遵循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协调运作的原则设置部门和岗位,各部门和分支机构职责明确,制定了完备的工作制度,形成了一整套完整、合规、有效运行的制度体系。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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