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02
公告编号:2024-051
证券代码:873866 证券简称:天壕新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天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应收账款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应收账款质押概述
天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生产运营方面的资金需求,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8,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控股股东天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睢县天壕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封丘县天壕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和虞城县天壕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
二、应收账款质押情况
2024 年 6 月 28 日,公司在最高授信额度范围内与华夏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
款合同,贷款金额 2,200 万元,同时封丘县天壕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签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质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2、出质人:封丘县天壕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
3、质 押物:封丘县天壕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对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的
29,577,306.19 元应收账款
公告编号:2024-051
4、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贰仟贰佰万元整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
乙方为保管质押财产的费用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
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质权、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
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三、应收账款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应收账款质押有利于公司满足生产运营方面的资金需求,对公司的业务发展有积极影响,全资子公司此次质押事项不会侵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一)《质押合同》
天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