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15
公告编号:2024-104
证券代码:873867 证券简称:长江能科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第四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自2024年7月31日至 2027年7月30日
止。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或参与公司管理的 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
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5万元/年(税前)。
3.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岗位,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
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
4.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
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对员工的薪酬构成包含月度薪酬和各位绩效考核薪酬,公司按月
公告编号:2024-104
发放月度薪酬,按年度发放各类绩效考核薪酬。
(四)发放办法
1.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发
放;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 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五)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方案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本薪酬方案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
2.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方可生效;未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兼 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2024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本议案全体监事予以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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