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30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
法律意见书
德和衡证律意见〔2024〕第 00732 号
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62 层
电话:+86-21-61681600 传真号码:+86-21-61681600-8015 邮编:200120
www.deheheng.com
目录
释义 ...... 3
声明 ...... 7
正文 ...... 10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 10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 11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 13
四、发行人的设立 ...... 18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 20
六、发起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20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 26
八、发行人的业务 ...... 28
九、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 30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 43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 49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 49
十三、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 50
十四、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 51
十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 52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 53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 53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 56
十九、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 57
二十、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 58
二十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法律风险的评价 ...... 58
二十二、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 59
(一)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或持股 5%以上股东是否构成私募投资基金及有关
备案的情况 ...... 59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北京银泰中心 C 座 11-12 层
Tel:(+86 10) 85407666 邮编:100022
www.deheheng.com
(二)股票激励计划 ...... 59
(三)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 ...... 59
(四)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承诺 ...... 60
二十三、结论性意见 ...... 63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北京银泰中心 C 座 11-12 层
Tel:(+86 10) 85407666 邮编:100022
www.deheheng.com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左栏中的术语或简称对应右栏
中的含义或全称:
术语或简称 含义或全称
公司、股份公司、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长江能科
长江有限 长江能科的前身,长江(扬中)电脱盐设备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三星科技 江苏三星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三星化工有限公司(非 2009 年新
设立)
镇江星丰 镇江星丰企业管理中心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