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0
关于苏州斯普兰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十二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苏州斯普兰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斯普兰蒂”、“公司”)
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
上市。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辅导机构”)
作为辅导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
导监管规定》 等有关规定, 以及辅导对象与本辅导机构签署的辅导协议等相关约定,已
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向贵局提交斯普兰蒂辅导备案登记文件,并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完
成辅导备案登记。
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向贵局汇报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曹慧娟(保荐代表人)、李楠(保荐代表人)、任静
玥、任泽宇,其中曹慧娟为辅导小组组长。上述辅导人员均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法
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能力和资格, 且均未同时承担
四家以上拟上市公司的辅导工作。
辅导期内,辅导小组成员未发生变更。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 辅导时间
本期辅导工作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
2、 辅导方式
根据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辅导机构会同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通过采用尽职调查、组织自学、会议讨论、个别答疑等方式开展辅导工作。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与辅导对象之间保持了顺畅沟通,为企业提
供专业意见和建议,帮助其规范的同时也保证了公司的经营效率。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次辅导期间,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辅导工作小组会同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1、 督促接受辅导人员持续进行法规知识学习, 使其掌握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方
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知悉作为公众公司所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2、 持续跟进公司合规经营、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等内容, 及时与公司沟通讨论发
现的重要事项或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整改。
3、 及时向辅导对象介绍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监管的最新政策要
求和在辅阶段持续监管重点关注事项, 及时传递资本市场发行与审核动态, 使辅导对象
对北交所的相关政策及审核情况有更加充分深入的了解。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各证券服务机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勤勉尽责地完成了各项
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通过前期工作,辅导对象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期间已建立了较为规范
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约束机制,保证了内部控制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对经营风险起到
了良好的控制作用。 辅导机构将持续督促辅导对象按照已建立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内控制
度规范运作,并在过程中逐步加深辅导对象治理层、管理层和主要员工对相关制度的认
识,提升辅导对象的公司治理水平,切实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经过多期的辅导工作,公司已较好地建立并完善了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机制,能够
做到独立、规范运行,公司治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目前,公司的内部管理和财务规
范仍需要持续的巩固和完善,后续辅导机构将针对具体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与发行人及时沟通并给予指导,督促公司继续加强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进一步
完善财务管理体系,加强内控体系和财务管理的完备性和有效性,确保公司持续符合北
交所发行上市要求。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曹慧娟、李楠、任静玥、任泽宇。辅导工作小组将继
续按照辅导协议和辅导计划,会同其他证券服务机构深入开展全面尽职调查, 持续跟踪
公司经营情况, 就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整改方案进行协商讨论,督促公司
予以落实和解决。
同时,辅导小组将继续向辅导对象传递注册制上市审核与证券发行最新动态,促进
其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
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持续跟踪辅导对象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及时掌握辅导对象经
营状况和财务数据; 协助公司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公司整体的规范运作水平。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