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08
关于涅生科技(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司农专字[2023]23006240049号
目 录
报告正文......1-2涅生科技(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3-8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司农专字[2023]23006240049号
涅生科技(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涅生科技(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涅生科技“或“贵公司”)管理层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编制的2023年6月30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报告。
一、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设计、实施和维护有效的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涅生科技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和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和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运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附件:
涅生科技(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涅生科技(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涅生科技(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6月30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涅生科技(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乐易购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云上智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涅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关联交易、资产管理、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研发业务等业务流程。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风险和应收账款信用风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应遵循的原则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和事项。
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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