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15
公告编号:2023-161
证券代码:873874 证券简称:涅生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涅生科技(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
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涅生科技(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选举董事长的选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被选举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该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总经理的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聘任的总经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该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告编号:2023-161
三、《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财务总监的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聘任的财务总监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该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秘书的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聘任的董事会秘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该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选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被选举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该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涅生科技(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韩玲、周理高
2023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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