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873874 证券简称:涅生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涅生科技(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通讯
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将为股东提供现场和通讯(含视频、电话会议等)两种方式参与会议。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通讯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 11:00。
参与通讯表决的股东,应在股东大会召开时明确投票结果,并在召开日18:00 点前,将签署完成的表决票、会议决议签字页及会议记录签字页的扫描件
发送至公司指定的联系人邮箱。如股东未按时提供上述文件,将视为弃权。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3874 涅生科技 2025 年 5 月 1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会议的见证律师。(七)会议地点
涅生科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李先桃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2024 年度工作情况。
(二)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予以汇报。(三)审议《关于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予以汇报。
(四)审议《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在 2024年度的各项工作进行总结汇报,形成 2024 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发布的《2024 年年度报告》。(五)审议《关于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涅生科技(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司农审字[2025]25001890012 号)。公司监事会审议了《涅生科技(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认为财务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反映公司整体运作情况。
(六)审议《关于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涅生科技(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司农专字[2025]25001890025 号)。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 2024 年度实际工作的开展,公司监事会总结了2024 年度工作情况,做出 2024 年度工作报告。
(八)审议《关于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用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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