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873875 证券简称:北辰科技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包头北辰饲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 年 9 月
14 日召开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鹿辰生物向中国建设银行巴彦淖尔分行贷款 3300 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其中:审议贷款金
额为 3300 万元、审议贷款期限从 2022 年 7 月 13 日起至 2028 年 7 月 13 日。公
司以持有鹿辰生物的全部股权进行质押,质权自 2022 年 7 月 14 日开始,权
利到期日为 2028 年 7 月 13 日。
实际情况为:根据鹿辰生物与中国建设银行巴彦淖尔分行实际签订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合同金额为 3300 万元。根据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巴彦淖尔分行实际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实际担保最高限额为 4290 万元。根据鹿辰生物与中国建设银行巴彦淖尔分行实际签订的《抵押合同》,将鹿辰生物不动产权证(蒙 2021 巴市不动产第 0027799 号)作为本次贷款的抵押物。贾志诚、杨柳风、张培俊、李萍及北辰科技承担最高额保证。现予以补充审议。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继续为鹿辰生物向中国建设银行巴彦淖尔分行贷款 3000 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由贾志诚及其配偶杨柳风提供最高额担保,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实际情况为:根据鹿辰生物与中国建设银行巴彦淖尔分行实际签订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实际借款金额为 2000 万元。根据鹿辰生物与中国建设银行巴彦淖尔分行实际签订的《抵押合同变更协议》,将鹿辰生物不动产权证(蒙2021 巴市不动产第 0027799 号)作为本次贷款的抵押物。根据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巴彦淖尔分行实际签订的《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公司以持有鹿辰生物的全部股权进行质押。根据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巴彦淖尔分行实际签订的《最高额
保证合同》,公司为本次贷款 2000 万元及前次期限为 2022 年 7 月 13 日起至 2028
年 7 月 13 日 3300 万元贷款实际担保最高限额为 6890 万元,担保期间为 2023
年 5 月 17 日起至 2028 年 7 月 13 日。现予以补充审议。
2、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 年 9 月
14 日召开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内蒙古土默特右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沙淖支行贷款 2900 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担保期间:2022 年
4 月 14 日-2023 年 4 月 13 日,由贾志诚提供最高额担保,保证人承担连带
责任保证。
实际情况为:根据北辰生物与内蒙古土默特右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沙淖支行实际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及公司与内蒙古土默特右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沙淖支行实际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实际担保期限
为 2022 年 4 月 14 日起至 2024 年 4 月 13 日。现予补充审议。
3、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司为
全资子公司包头市北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辰生物”)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东河支行贷款 1000 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由贾志诚及其配偶杨柳风提供最高额担保,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实际情况为:根据北辰生物与中国银行包头分行签订的《授信业务总协议》、公司与中国银行包头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本次提供的担保期限
为 2023 年 2 月 24 日至 2026 年 2 月 23 日。现予补充审议。
4、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 年 5 月 3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辰生物、鹿辰生物合计拟向银行申请授信 3000 万元,期限 12 个月,该笔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实际情况为:根据鹿辰生物与中国银行包头分行签订的《授信业务总协议》、公司与中国银行包头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本次提供的担保期限
为 2023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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