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2-20
公告编号:2024-007
证券代码:873876 证券简称:商信政通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安徽商信政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安徽商信政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该次会议之前,公司向我们提供了与该次会议有关的文件。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安徽商信政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安徽商信政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是基于公司当前发展实际和未来战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考虑后所作的决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变更及调整份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张婷婷因个人原因离
公告编号:2024-007
职,将其所持有的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应财产份额转让给董事会指定的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员工:杨小侠、杨成能、吴越、王榕、曹中义、黄晓明、陶丹、吴奎、李霈、汪维敏、殷会娟。
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变更及调整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参与对象均在公司(含子公司)工作,领取薪酬,并签订劳动合同,参与对象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与条件,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商信政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信明、程敏、孙箫
2024 年 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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