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873878 证券简称:华昌新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华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议,提请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00。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3878 华昌新材 2024 年 5 月 14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次股东大会将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七)会议地点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红旗大道 16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积极有效地发挥了董事会的作用。董事会根据 2023 年工作情况编写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公司监事会认真行使监督职能,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 2023 年工作情况,组织编写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
(四)审议《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和附注》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变更》《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2 年度期间会计差错予以追溯调整并更正财务报表和附注。
(五)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3 年预订的经营目标和经营计划及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本着谨慎原则,以经审计的 2023 年度的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 2024
年公司发展战略、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七)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不存在纳入合并
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45,290,412.71
元。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5,000 万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500 万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
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八)审议《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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