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15
公告编号:2024-058
证券代码:873878 证券简称:华昌新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华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 8 月 15 日披露的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不存在纳入合
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70,376,536.75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50,000,000 股,以应分配股数 50,000,000 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0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35,000,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公告编号:2024-058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4 年 8 月 15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该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长远发展需求,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
(一)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分红主要用于公司股份改制时留存收益部分股东应补缴的个人所
得税款具备合理性及必要性,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银行存款 13,711.36
万元,对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后续的资金安排以及现金分红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生产运营情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现金分红方案符合平衡公司发展需求及股东回报。
四、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华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浙江华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华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58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