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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6 11:15:01 股吧网页版
关于广东科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五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4


关于广东科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五期)

广东科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科源股份”、“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广东科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发行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广发证券在辅导期初组建了由但超、崔晓雯、胡良发、吕思远、赵晓旋、赵彤庆、许石川组成的 7 人辅导工作小组开展本期辅导工作,崔晓雯为辅导小组组长。以上所有辅导小组成员均系广发证券正式从业人员,具备相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拥有较丰富的股票上市辅导、发行承销及上市保荐的工作经历,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能力和资格。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期间为 2025 年 1 月至 2025 年 3 月。

本期辅导中辅导小组主要通过中介机构协调会、访谈、发送资料自学、咨询问答、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相关辅导工作。本期辅导工作严格按照辅导计划中的对象、方式、时间、参与人员等内容执行,辅导内容和进度符合辅导对象的实际需要。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辅导小组根据《辅导协议》对科源股份进行了辅导,辅导的主要内容为:

(1)协助科源股份按照有关规定完善组织结构和公司治理制度建设,核查公司是否已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

(2)协助科源股份进一步系统梳理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3)督促科源股份形成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计划;

(4)核查科源股份资产权属情况,商标、专利、土地、房屋等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关注海外市场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情况;

(5)下发辅导材料,督促被辅导人员对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及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进行自学,加强被辅导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指引的认识。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辅导小组连同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其他中介机构成员通过现场调查、实地访谈、电话会议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各项尽职调查,
通过中介协调会讨论的形式,与辅导对象就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充分的探讨、整改,并促进辅导对象落实规范。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在充分考虑行业特点以及结合公司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公司已建立了相对健全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但与上市公司相比,公司治理规范程度尚有改善空间,广发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协调会计师、律师在辅导期内将持续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建设性意见,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要求执行相关制度,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环境。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辅导人员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等学习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等知识,采用集中培训、自学、疑难讨论和解答等方式,使其全面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提高其对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的认识,知悉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后续辅导机构将按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辅导工作,下一阶段辅导人员计划为但超、崔晓雯、胡良发、吕思远、赵晓旋、赵彤庆、许石川,下一阶段主要辅导内容计划为:

1、继续安排公司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进行法规知识学习或培训,确信其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和发行体制改革的最新要求,理解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2、对公司的规范运行进行核查、梳理,及时发现问题,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各方召开协调会,讨论解决辅导过程中发现的各种具体问题,提供解决建议并督促公司进行落实,确保公司运行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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