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2
证券代码:873881 证券简称:中科英泰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青岛中科英泰商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
内容如下:
1、根据《公司法》共性调整如下: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因
取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所以删除了部分条款中的“审计委员会”,该类修订条
款将不进行逐条列示。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
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
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青岛中科英泰商用系统股 第一条 为维护青岛中科英泰商用系统股份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 “《证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
定本章程。 定本章程。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华人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华人民
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 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定,以青岛中科英泰商用系统有限公司整体变 以青岛中科英泰商用系统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青岛市市场监督管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理局注册登记。公司由如下股东共同作为发起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人,各发起人名称如下······ 91370200760266450M。
第六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
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
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
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 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 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
提供任何资助。 人提供任何资助,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 第二十八条 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
司成立之日起 1 年以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 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分 3 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 1/3,解除转让限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其 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 1 年和 2
任职期间定期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 年。
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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