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27
公告编号:2026-017
证券代码:873881 证券简称:中科英泰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青岛中科英泰商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青岛中科英泰商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青岛中科英泰商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青岛中科英泰商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殷良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现已成立,本次选举董事会董事长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阅殷良策先生的个人履历,具备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条
件,且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同意选举殷良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关于聘任刘福利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聘任刘福利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求,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6-017
经审阅刘福利先生的个人履历,具备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条
件,且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同意聘任刘福利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三、《关于聘任李永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聘任李永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求,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阅李永红先生的个人履历,具备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条
件,且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同意聘任李永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四、《关于聘任管建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聘任管建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求,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阅管建鹏先生的个人履历,具备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条
件,且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同意聘任管建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五、《关于聘任马继伟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聘任马继伟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求,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阅马继伟先生的个人履历,具备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条
件,且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同意聘任马继伟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公告编号:2026-017
六、《关于聘任陈万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聘任陈万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求,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阅陈万兵先生的个人履历,具备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条
件,且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同意聘任陈万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七、《关于聘任李鸿一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聘任李鸿一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求,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阅李鸿一先生的个人履历,具备其行使职权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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