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公告编号:2026-033
证券代码:873881 证券简称:中科英泰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青岛中科英泰商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6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
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青岛中科英泰商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青岛中科英泰商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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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公司。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及其管理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且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规定,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或危害国家安全的,依法豁免披露。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
务信息、商业敏感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全国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的前提下,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该信息: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损害公司、他人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
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采取代称方式豁免披露的,各期所使用的代称应保持一致。临时公告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第三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内部审核程序
第九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不得随意扩大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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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暂缓、豁免程序,规避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暂缓和豁免
事务。公司各业务部门或子公司发生本制度所述的暂缓、豁免披露的事项时,相关业务部门或子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将相关信息的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避免信息扩散、流传出去。董事会秘书作为发起人,负责填写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登记审批表并附相关事项资料,由公司董事长对拟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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