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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八达机电: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2


证券代码:873882 证券简称:八达机电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八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相关制度中包括《八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本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八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八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确保公司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6 号-权益分派》《八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制定明确的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二)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
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三)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
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
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五) 股东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
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六)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四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应当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法定公积金转为公司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第五条 利润分配应以每 10 股表述分红派息、转增股本的比例,股本基数应
当以方案实施前的实际股本为准。

第六条 利润分配如涉及扣税的,应在每 10 股实际分派的金额、数量后注明
是否含税。

第三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七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坚持如下原则:

(一) 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二) 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

(三) 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四)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的原则。

第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利润分配。

第九条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 公司在当年实现盈利;

(二) 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

(三) 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未来12个月内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
出事项(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并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股东意见,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方案。

第十一条 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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