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09
公告编号:2024-032
证券代码:873883 证券简称:容大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容大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容大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5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此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经审查会议相关资料,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我们认为,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的程序合法、有效。经核查张敏先生、罗红军先生、吴江先生、孙志远先生、李磊先生、游文宇先生、薄景山先生、王鹤先生、王兆钢先生的相关材料,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提名张敏先生、罗红军先生、吴江先生、孙志远先生、李磊先生、游文宇先生、薄景山先生、王鹤先生、王兆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能够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上述理由,我们同意该议案,我们同意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董事会在审核上述事项议案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2
江苏容大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薄景山、王鹤、王兆钢
2024 年 10 月 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