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28
公告编号:2024-046
证券代码:873883 证券简称:容大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容大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
理人员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长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4年 10 月 24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张敏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0 月 24 日起生效。上述
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4,637,880 股,占公司股本的 47.967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监事会主席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10 月 24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杨小玲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0 月 24 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4年 10 月 24 日审议并通过:
聘任张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0 月 24 日起生效。上述
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4,637,880 股,占公司股本的 47.967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罗红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0 月 24 日起生效。
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058,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4.006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
公告编号:2024-046
对象。
聘任吴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0 月 24 日起生效。上
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651,680 股,占公司股本的 3.215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孙志远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0 月 24 日起生效。
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孙志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0 月 24 日起生效。
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选举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公司治理的合理要求,不会对公司产生经营生产的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江苏容大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容大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江苏容大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江苏容大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具体工作安排的需要,董事会审议关于选举董事会经审议决定聘任张敏先生为总经理,聘任罗红军先生、吴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孙志远先生
公告编号:2024-046
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孙志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本次聘任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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