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公告编号:2026-010
证券代码:873883 证券简称:容大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容大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容大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
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此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经审查会议相关资料,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为促进公司长远、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 2025 年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可供分配的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派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兼顾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要,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的内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
公告编号:2026-010
性文件要求,并能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表现出良好诚信和职业道德,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保质保量为公司出具相关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我们认为,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可以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等要求,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聘任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更正原因合理、依据充分,调整方法符合相关会计准则规定。本次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江苏容大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王鹤、王兆钢、薄景山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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